報名資格 一、全國高級中等學校一至二年級(含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)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。 二、報名學員應取得符合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(以下簡稱 CEFR)B1之英文檢定證明。 三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報名參加: (一)來臺留學學生(以外籍生身分就讀本國學校者)。 (二)113或114年度參與本活動且獲選出國參訪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