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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腦教室規則

資訊工程系電腦教室使用規則

2008.09.01更新
  • 一.本系各班第一次使用電腦教室時,任課教師務必請學生依點名單序號填寫一張座次表,請同學日後務必依該序號入座。
  • 二.欲使用電腦教室須由專責同學(由任課教師指派)至系辦公室憑學生證借鑰匙,並填寫電腦教室使用日誌。
  • 三.負責開關門同學在進入及離開電腦教室時,請清點電腦教室之設備有否短少或遭破壞之現象,有任何問題請立刻通知該堂任課教師或系辦公室。
  • 四.同學進入電腦教室請務必脫鞋,並將個人鞋子於鞋櫃擺放整齊。
  • 五.上課中同學若發現電腦主機等設備有任何異狀時,勿自行處理;請立刻通知該堂任課教師處理,並填寫維修單(請詳細填寫故障時間及狀況)。
  • 六.嚴格禁止同學自行拆裝、維修、破壞電腦教室之電腦主機等設備;電腦教室內一律禁止任何飲食。
  • 七.使用電腦教室上課班級同學在離開電腦教室時,請衛生股長或任課教師指定專人,負責督促同學將所有垃圾帶走;另外,每次電腦教室用畢,必需指定至少二人清掃後才能離開。
  • 八.同學不可將個人程式軟體安裝進PC。
  • 九.規劃之夜間開放時間,僅供本系學生課程軟體作業使用 (需繳扣學生證),嚴禁線上遊戲、觀看DVD/VCD影片、或下載非法軟體與任何有版權軟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