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畫實習生申請資格:
(一)本國籍身分:1、年滿18歲(含)以上、45歲(含)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。2、在地人才優先錄取,例如:花蓮縣實務專題,則以戶籍設置於花蓮之居民為優先錄取條件。3、申請人不可為地方團體之現職員工、及負責人三等親(含)內之關係。
(二)外國籍身分:1、年滿18歲(含)以上、45歲(含)以下之外國籍人士。2、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或工作證者。3、持有中華民國大專院校之學生證者。(若已畢業則免此條件)
計畫實習生津貼:本計畫錄取之跨國團隊成員,給付每人津貼新臺幣20,000元整;津貼分2期款撥付。
本案聯絡人:臺灣人才國際交流實習 計畫辦事處 陳小姐、賴小姐,電話:02-6631-6758、02-6631-6731,
Email:yuxuanchen@iii.org.tw、emilylai@iii.org.tw
https://eportal.stust.edu.tw/WorkFlow/DownLoadFile.aspx?guid=f5fc37c1-11a2-4d79-9c9c-21294fe12014&viewmode=true